桂林市荣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莫友和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00MA5KBDU782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莲花塘社区安置点C栋2单元60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15
(2022)桂0303民初197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桂林市荣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2
2022-09-15
(2022)桂0303民初196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桂林市荣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3
2021-06-17
(2020)粤03民初560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桂林市荣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6-17
(2020)粤03民初560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江**
桂林市荣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6-09
(2020)粤03民初5605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4-28
(2020)粤03民初5605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4-21
(2020)粤03民初5605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1
2023-03-30
(2023)粤0309民初122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莫**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11
2021-07-20
(2020)粤03民初560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江**、桂林市荣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秀市监处罚〔2026〕738号
经核实,当事人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本案调查终结时仍未改正。2025年9月25日及2025年10月17日我局先后两次向当事人登记的住所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均无人签收,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2025修订)》第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的规定,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1.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