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石厢子乡丰盛源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利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524MA7FWGC24W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石厢子乡水潦铺村四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叙市监处罚〔2026〕70号
经查,当事人在叙永县石厢子彝族乡水潦铺村经营副食店,经营场所面积约70平方,从业人员2人,属于食品小经营店,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524MA7FWGC24)和《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备案编号:CSJ01205240133144)。\n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双汇轻享脆皮肠”系当事人在叙永县德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向供货商索要了经营资质和进货票据。根据当事人提供进货票据显示,“双汇轻享脆皮肠”进价10元/包,销售价格为13元/箱,共购进5包,售出4包。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得知已售出的商品是否在超过保质期后,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综上,“双汇轻享脆皮肠”货值金额为13(13×1)元。\n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n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共1页、《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复印件1份共1页、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证据。\n2.《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3页,证明2026年3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检查的情况;\n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文书编号为(叙市监强制〔2026〕LB-3-26-01号);财物清单1份,文书编号为叙市监强制〔2026〕LB-3-26-01号。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本局依法予以扣押的具体情况;\n4.经营者询问调查笔录1份共4页,证明:本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涉嫌违法的相关情况;\n5.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的相关情况;\n6.扣押超过保质期商品的现场照片打印件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被扣押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现场事实。
1、警告;\n2、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n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双汇轻享脆皮肠”1包)。
500.00元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