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丘美芬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20510208612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一)田东县平马镇石化工业产业园区2号地;(二)田东县林逢镇永隆村龙拉屯民泰石灰岩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0
(2025)桂1002民初4460号
合同纠纷
戴**
阮**,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2
2024-07-11
(2024)桂1022民初10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韦**
田东县人民法院
3
2023-07-13
(2023)桂1002民初3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浙鑫钢结构有限公司
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4
2023-07-12
(2023)桂1022民初26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泽海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吴*,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邱**
田东县人民法院
5
2022-11-01
(2022)桂1022民初227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长兴检测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6
2022-09-06
(2022)桂1022民初227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长兴检测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7
2022-09-05
(2022)桂1022民初227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长兴检测有限公司,广西民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8
2021-09-26
(2021)桂1022民初24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宿松县恒兴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罗**,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9
2021-09-26
(2021)桂1022民初24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宿松县恒兴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x**
田东县人民法院
10
2019-07-15
(2019)桂1022民初44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林*,东莞市雅达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20
2020-09-14
(2020)粤0306民初189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峰源化工有限公司与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24
2019-08-08
(2019)桂1022民初44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雅达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林*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665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10
2019-12-30
(2019)桂1022执787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张**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普通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3-10
2019-12-30
(2019)桂1022执788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普通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12-04
2019-11-05
(2019)桂10民终16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巩义市金源炉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10-15
2018-09-06
(2018)桂1022民初1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诉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0-15
2019-04-11
(2019)桂10民终820号
张**、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7-17
2019-05-31
(2019)桂1022行审338号
田东县环境保护局申请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19-07-15
2018-11-08
(2018)桂1022民初12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省巩义市金源炉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7-12
2019-05-05
(2019)桂1022民初44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田东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益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048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林罚决字﹝2024﹞第092号
当事人存在未批先用林地
当事人存在未批先用林地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在2024年12月底前将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2倍的罚款,共计:685300元
685300.00元
田东县林业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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