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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务乾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2JR78J0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329国道乙炔气厂北首(住所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5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4-02-19
(2024)浙0604民初3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薛**
史**,曹*,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3
2024-01-17
(2024)浙0604民初3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薛**
曹*,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4
2023-09-12
(2023)浙06民终237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邓*,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7-31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6
2023-07-28
(2023)浙06民终237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邓*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7-26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8
2023-07-12
(2023)浙06民终237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邓*,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5-30
(2023)浙0604民初300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邓*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26
(2023)浙0602民初187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16
2023-05-31
(2023)浙0604民初300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邓*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4〕03J133
2023年6月16日14时44分,浙DQ1261/浙DD55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6轴)行经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64+4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8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85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壹拾伍元整。
181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6
2
绍路政罚〔2024〕03J134
2023年6月20日12时28分,浙DQ1261/浙DD55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6轴)行经G104(104国道)上虞方向K1544+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5.8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88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肆元整。
212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6
3
绍税二稽罚﹝2024﹞9号
违法事实: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决定:罚款190000元
罚款190000元
190000.00元
绍兴市税务局
2024-02-01
4
绍路政罚〔2023〕06J446
2023年8月24日10时0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汇康、张帅帅(执法证号分别为11060617176、11060617146)在527连接线K7+100巡查时,发现车辆所有人绍兴易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号为浙DQ1261/浙DD552挂的6轴牵引车有涉嫌违法超限嫌疑,于是指挥该车现场驾驶员刘息坤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依法就近引导至新昌县广源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6.01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7.01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驾驶员刘息坤驾驶浙DQ1261/浙DD552挂牵引车(6轴货车)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叁元整。
2163.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8
5
绍路政罚〔2023〕05J472
2023年8月8日,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喻浙锋、汪建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3月1日12时57分,浙DP0861/浙DF27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在G104(G104国道长链)嵊州方向K2+150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元整。
2640.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8
6
绍路政罚〔2023〕03J1041
2022年12月22日7时54分,浙DP0861/浙DF27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6轴)行经G329(329国道)上虞方向K88+03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8.7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76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捌拾捌元整。
2988.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7
7
绍路政罚〔2023〕03J1042
2022年12月13日19时51分,浙DP0861/浙DF27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6轴)行经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33+73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0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06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柒拾捌元整。
1578.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7
8
绍路政罚〔2023〕03J1039
2023年5月7日13时39分,浙DP0861/浙DF27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6轴)行经人民西路K8+700城区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8.7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79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玖拾柒元整。
299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