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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权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修冬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03MA38QGTBXG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169号1#标准厂房801标准厂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320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2025年10月6日对兴国县兴国大道268号的中城模范城正在使用的两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备代码31103607002014050835、31103607002014050836)进行维保作业时,只有张继元一人维保作业且维护时间过短,电梯维修保养单的签名是张继元代签(周元成和黄声浦)的,并且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未签字确认。上述电梯每台的维保费用是2760元/台/年,每月要进行两次维保,故上述两台两次的维保费用合计是230元,违法所得是230元。
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叁拾元(¥230.00)。
0.00元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2
赣市市监稽经开处罚〔2025〕101号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7000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3
3
赣安市监特设处罚〔2024〕11号
当事人与安远县学府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编号:JXTQ WB038-2023)进行保养工作。当事人在电梯维护保养期间(2024年6月25日,安远县中央学府小区第1栋的1台客梯;2024年6月26日,安远县中央学府小区第6栋二单位的2台电梯)未严格按照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存在下列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行为:1.维保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未签字确认;2.电梯维保单位未根据电梯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保;3.现场维保作业人员只有1名。
鉴于以上事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和违反《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实施维护保养时,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30000.00元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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