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州市有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国斯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3MADY3M3M7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鱼峰区会展路9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期办公楼305-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鱼峰城管责拆决字﹝2025﹞第71020号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鱼峰区新福路与龙湖西路交汇处东北侧距道路5米处建设建(构)筑物三处,均为钢架结构,均已建好。
当事人于2025年5月12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鱼峰区新福路与龙湖西路交汇处东北侧距道路5米处建设建(构)筑物三处,均为钢架结构,尺寸分别为3米×11.7米、43.1米×20.1米、19.7米×6.1米,总建筑面积为1021.58平方米,均已建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决定:责令限期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元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6
2
柳鱼峰城管罚决字〔2025〕第71020号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建(构)筑物三处,均为钢架结构,均已建好
当事人于2025年5月12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鱼峰区新福路与龙湖西路交汇处东北侧距道路5米处建设建(构)筑物三处,均为钢架结构,尺寸分别为3米×11.7米、43.1米×20.1米、19.7米×6.1米,总建筑面积为1021.58平方米,均已建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7700.00)。
7700.00元
柳州市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