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才明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83MACNLP9R0U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建瓯市七里街村卓坑61号宏翔汽车产业园2号综合办公楼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6﹞01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5日10时1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白富线口检查时发现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恒信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整。
108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2
绍路政罚﹝2025﹞0144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4日15时4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平陶公路陶堰高速口检查时发现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恒信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
1123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8
3
闽交执福高五﹝2025﹞罚字第30号
2025年09月22日23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王凌云、郑信挺发现在S11A60K有废铁掉落高速公路路面并造成后方多车事故。经交警调阅沿线监控录像和龙门架照片发现:2025年9月22日23时左右黄闽HA9295﹝闽HW27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事发路段,车辆装载物废铁掉落路面。执法员与驾驶员张兴灼取得联系,经调查,黄闽HA9295﹝闽HW27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属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张兴灼是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
40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09-24
4
闽明交执﹝2025﹞罚字第427号
2024年1月19日00时45分,喻鄂平驾驶闽HA5670﹝黄色﹞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闽HE293挂﹝黄色﹞闽兴牌重型栏板半挂车﹝共6轴﹞从三明市三元区三钢装载钢材运往广东省揭阳市,行至G205线K2221+122处路段时,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0.05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11.05吨、超限率22.55%,现场提示牌已将要求卸载的信息及卸载的地点告知喻鄂平。此趟运输为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承运。
罚款3300元
3300.00元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7
5
闽明交执﹝2025﹞罚字第392号
2024年9月30日8时32分,孔祥兰驾驶闽HA9165﹝黄色﹞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闽H9999挂﹝黄色﹞闽兴牌重型普通半挂车﹝共6轴﹞从三明市三元区三钢装载铁渣运往三明市三元区荆西工业园,行至G205线K2231+720处路段时,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95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9.95吨、超限率20.31%,现场提示牌已将要求卸载的信息及卸载的地点告知孔祥兰。此趟运输为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承运。
罚款2700元
2700.00元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9
6
闽南瓯交执﹝2025﹞罚字第189号
2024年06月04日18时27分,﹝黄色牌﹞闽HA929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将乐县S308线K500+210下行时,被将乐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路面动态称重仪检测,经检测、复核,确认该车﹝6轴﹞车货总质量为59.75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10.75吨,超限率21.94%。该车涉嫌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08月25日,将乐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超限数据审核后移交我大队,现提交该车《普通公路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现场检测信息单》,申请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
3000.00元
建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6
7
绍路政罚﹝2025﹞0112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9日19时0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平陶公路陶堰高速路口检查时发现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玖仟零壹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恒信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玖仟零壹拾伍元整。
901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0
8
闽明交执﹝2025﹞罚字第19号
2024年8月18日5时19分,兰木景驾驶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闽HA9987﹝黄色﹞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闽HT789挂﹝黄色﹞通广九州牌重型自卸半挂车﹝共6轴﹞运载铁块从江苏无锡前往三元区三钢,行至X7B4线K20+740路段时,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6.65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17.65吨、超限率36.02%,现场提示牌已将要求卸载的信息及卸载的地点告知兰木景。此趟运输为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承运。
罚款5100元
5100.00元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6
9
闽明交执﹝2025﹞罚字第17号
2024年4月13日01时57分,刘国斌驾驶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闽HA7273﹝黄色﹞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闽HA037挂﹝黄色﹞中集牌重型栏板半挂车﹝共6轴﹞运载钢材从三明市三钢前往江苏省,行至X7B4线K20+740路段时,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95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9.95吨、超限率20.31%,现场提示牌已将要求卸载的信息及卸载的地点告知刘国斌。此趟运输为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承运。
罚款2700元
2700.00元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6
10
闽明交执﹝2025﹞罚字第22号
2024年12月31日01时24分,柳建华驾驶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闽HA9295﹝黄色﹞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闽HN273挂﹝黄色﹞闽兴牌重型栏板半挂车﹝共6轴﹞运载钢材从三元区三钢前往江苏省,行至X7B4线K20+740路段时,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5.95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16.95吨、超限率34.59%,现场提示牌已将要求卸载的信息及卸载的地点告知柳建华。此趟运输为福建省建瓯市双成物流有限公司承运。
罚款4800元
4800.00元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