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云马小卖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永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3MA6J69ENX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普安县龙吟镇城阳村河洋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市监处[2023]208号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7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的果粒酸奶饮品、水豆?在检查当天均已超过保质期限,详情如下:
1、标示为湖北黄冈伊利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果粒酸奶饮品,数量:6瓶,规格:245g/瓶,生产许可证号:SC1054211010010,生产日期:20221112,保质期:常温下密闭条件下6个月;
2、标示为贵阳金钰睁风味食品厂生产水豆?,数量:5瓶,规格:610/g,生产许可证号:SC125520111002028,生产日期:2022/05/28,保质期:12个月。
依据检查时上述食品贴有的单价标签及当事人确认,其经营的果粒酸奶饮品销售单价为4元/瓶,水豆?标识的销售单价为8元/瓶。故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为陆拾肆(¥:64.00)元。
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单据和相应的供货商资质,亦未能说明上述食品的购进时间及供货商基本情况,经营上述食品溯源情况无法确定。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销售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小餐饮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用于证明事人取得了合法经营的资格及当事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我局执法人员制作的《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用于证明当事人正在从事经营活动及经营场所内经营有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实际情况;
3、《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清单》各一份,用于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相关品名、批号、价格、数量等属性;
4、询问笔录1份,用于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法事实的认定;
5、执法人员检查时拍摄的照片1组,用于证明当事人正在从事经营活动及经营场所内经营有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实际情况。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被询问人、执法人员签名盖章认可。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1-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