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天聚源综合服务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泽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302MA748LAP2B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天生炕村五组15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川)市监罚〔2025〕163号
现查明,2025年8月26日,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金川区天聚源综合服务部正常营业。执法人员在该店经营场所北侧货架从上向下第五层发现财有味八角粉(净含量:30g,生产商:甘肃春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1/01,保质期:18个月)11袋,销售价格:2.0袋/袋,货值金额:2.0*11=22元;在经营场所北侧中间货柜从上往下第一层发现老马家酒家花生(净含量:100克/袋,生产日期:2025年2月13日,保质期:常温下6个月,制造商:兴平市瑞兴福食品厂(分装),厂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南市镇子孝村大槐树西边8号)3袋,销售价格:3.0袋/袋,货值金额:3.0*3=9元。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本案货值金额22+9=31元,因当事人无销售记录,过期后销售情况无法查清,故无法查清违法所得。
对金川区天聚源综合服务部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