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团结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洪波注册资本:0.6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1MA17A9Q0XL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邮局西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4-13
(2020)吉0721民初50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曲**,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台支公司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0-04-13
(2019)吉0721民初50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咸*
曲**,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台支公司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0-04-13
(2019)吉0721民初50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曲**,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台支公司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九处罚〔2025〕75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位于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邮局西侧,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药品。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8日从吉林省东信医药有限公司处购进了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该涉案药品为合法渠道购进,附有随货同行单,该药店也提供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该涉案药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有效期至2024年8月。当事人共购进了400盒,已全部销售,每盒进货单价为3.29元,每盒销售单价为4.5元,货值金额为1800元,违法所得为484元。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当事人有销售其他劣药的违法行为。
现已查明:当事人位于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邮局西侧,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药品。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8日从吉林省东信医药有限公司处购进了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该涉案药品为合法渠道购进,附有随货同行单,该药店也提供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该涉案药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有效期至2024年8月。当事人共购进了400盒,已全部销售,每盒进货单价为3.29元,每盒销售单价为4.5元,货值金额为1800元,违法所得为484元。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当事人有销售其他劣药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构成了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84元。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2025-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