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甜园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4MA4E8A8GX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竹溪县水坪镇船形寨村福康家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溪市监处罚〔2026〕58号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散面条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7日从竹溪县周光清面条加工厂购进,共购进28袋,进货价8元/袋,售价10元/袋,现场检查数量1袋。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溪市监限提〔2025〕422号),要求当事人三日内向本局提供涉案食品的购进票据、销售记录以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局提供了上述材料,因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不完整,涉案食品的销售情况无法查实。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认定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于2024年7月1日被本局给予行政处罚(竹溪市监处罚〔2024〕239号)。...[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经本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散面条1袋);
2. 罚款3000元整。
3000.00元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