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岷县后爱平日用百货经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后义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6MA72WDX01A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维新乡卓坪村14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市监罚〔2025〕102号
2025年3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岷县维新镇卓坪村148号的岷县后爱平日用百货经销部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店内后排货架摆放的“优洁魅”小苏打牙膏(净含量110g)10瓶;外包装标示:保质期为三年,限期使用日期:2024110204;上述产品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当事人未及时处理超过有效期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于当日呈报县局领导批准后向当事人下达了《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岷县)市监扣字〔2025〕62号),现场对上述商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呈报县局领导同意后立案调查。
对岷县后爱平日用百货经销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8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80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7
2
(岷)市监罚〔2025〕98号
2025年3月31日我局收到岷县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岷烟移〔2025〕第09号),其单位在调查岷县后爱平日用百货经销部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时,发现属于我局管辖范围,遂将案件移送我局调查处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对其立案调查。
对岷县后爱平日用百货经销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51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3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203元,大写伍仟贰佰零叁元整。
51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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