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腾优选(湖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DKDWBB7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MC地块(车城南路69号)内综合保税区G2栋标准厂房(网外)第三层3-6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经开市监处罚〔2026〕127号
我局执法人员到达该公司仓库,该公司销售经理张勇现场陪同检查。仓库内现场发现73箱“牦牛骨髓钙片(商标:新一健,净含量:60g (1gx60)”,经查“牦牛骨髓钙片(商标:新一健)”是该公司委托湖北清颜玉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签订了两份合同:1:贴牌加工合同书(品名:牦牛骨髓钙片;规格1gx60片;价格1.7元/瓶;订货单10000瓶)合约一年;甲方湖北清颜玉露药业有限公司,乙方中腾优选(湖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约定甲方负责提供合格产品及产品手续,乙方销售等,2:采购合同(产品名称:牦牛骨髓钙片包材;规格:盒、瓶;单位:个;数量90000;单价0.44元;合计39600元),本案涉及两个批次钙片情况如下:
(一)生产日期为20241122的“牦牛骨髓钙片”
商标:新一健,净含量:60g (1gx60),生产日期:20241122,生产批号20241101,委托生产10000盒(打款时间:2024年12月4日)。会销推广9809盒,剩余191盒。
我局委托湖北洁源监测有限公司抽检了该批次钙片,共抽取样品21盒。经检验,该批次钙片1、钙项目不符合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要求,该批次钙片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牦牛骨髓钙片未检出牦牛成分,该钙片外包装上配料表中含“牦牛骨髓粉”,属虚假标注牦牛成分,该批次钙片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二)生产日期为20250416的“牦牛骨髓钙片”
商标:新一健,净含量:60g (1gx60),生产日期:20250416,生产批号20250401。该批次钙片共委托生产了20000盒。会销推广7113盒,剩余12887盒。当事人提供了打款记录(2025年3月11日),称因在合约期内故没有另外起草合同。
该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将生产日期20250416批次的钙片自行送检发现未检出牦牛成分后,封存了相关钙片,未再继续会销。
我局委托湖北洁源监测有限公司抽检了该批次钙片,共抽取样品10盒。经检验,该批次钙片钙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未检出牦牛成分,牦牛骨髓钙片未检出牦牛成分,该钙片外包装上配料表中含“牦牛骨髓粉”,属虚假标注牦牛成分,该批次钙片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三)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计算:
生产日期为20241122的钙片,委托生产10000盒,会销推广9809盒,剩余191盒。依据两公司签订的的贴牌加工合同和采购合同,该钙片价格为1.7元/瓶,外包材单价0.44元,单价合计为2.14元/盒,故货值金额为2.14万元,因钙片用于推广,违法所得计为0。
生产日期为20250416的钙片:委托生产20000盒,会销推广7113盒,剩余12887盒,单价合计为2.14元/盒,货值金额为4.28万元,因钙片用于推广,违法所得计为0。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等相关规定,本局办案人员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钙片:生产日期为20241122批次的钙片170盒、生产日期为20250416批次的钙片12877盒;
2、罚款55.64万元。
556400.00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