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横州镇刘丕宁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丕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27MA5M6CR89Q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横县横州镇槎江路16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横市监处罚〔2023〕30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8月28日从广西华昊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珍珠明目滴眼液”(有效期至2023.2),该公司自2021年9月1日起已更名为广西荣贤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从广西荣贤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复方熊胆滴眼液”(有效期至2023.4.30),“维生素B1注射液”为自用药品,至2023年5月4日案发,涉案的“珍珠明目滴眼液”和“复方熊胆滴眼液”均超过有效期,当事人未在诊所内设立过期药品专区,且在开展诊疗活动中未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单独存放并及时处理,在药品超过有效期后仍和有效期内的药品一同摆放在诊疗区内用于诊疗活动,其中,“珍珠明目滴眼液”购进10盒,剩余3盒,购进价格6.2元/盒,使用价格8元/盒,货值金额24元;“复方熊胆滴眼液”购进2盒,剩余1盒,购进价格9.7元/盒,使用价格12元/盒,货值金额12元,以上两种药品货值金额共36元。
另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使用记录,无法核实涉案药品超过有效期后使用情况,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二、处罚款一万元(¥10000.00),上缴国库。
10000.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