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吉祥百货用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祥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1MA5M900N3M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菜丁新城农贸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江市监处罚〔2025〕25号
经查,当事人从2025年1月3日至案发之日,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拉堡镇菜丁新城农贸市场内的柳州市柳江区吉祥百货用品经营部内经营烟草制品。期间,当事人于2025年1月3日从来店面推销人员处购进(烟丝)重量为6.265kg的烟草制品,共计购进金额为469.87元,本局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经烟草部门核价零售价值总额为461.79元,当事人经营烟草制品经营总额共计469.87元。因当事人没有建立销售台帐,经营利润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的罚款即93.97元人民币(玖拾叁元玖角柒分)。
93.97元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