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经济开发区品得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82MA2L5QF89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191号(小微园)商务中心1楼100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3〕85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8月9日注册登记,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191号(小微园)商务中心1楼1005经营新鲜水果零售批发及预包装食品销售。涉案的不合格批次香蕉于2023年7月19日在当事人摊位被抽检,经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实测值为0.055mg/kg,标准指标为0.02mg/kg,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根据当事人供述,该批次香蕉于2023年7月16日从盐盆街道某香蕉批发商处采购,共采购了7kg,其中3kg用于抽检,剩余4kg已销售。上述批次的香蕉进货价格为50元每件(约7kg),销售价格为7元/kg,因当事人未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且执法人员未发现除被抽检香蕉以外的相关票据,故对当事人被抽检香蕉以外部分的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当事人被我局抽检的3kg香蕉销售价为7元/kg,其违法所得共计21元。以上货值共计49元。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批次的香蕉时,未索取被抽检批次香蕉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合格证明材料,故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之规定,属于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经营噻虫嗪超标的香蕉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七)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详细提供与其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参照《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一)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询问,及时、详实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由其掌握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的”之规定,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予以警告。当事人经营的香蕉农药残留超过标准限量,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七)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参照《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处罚标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21元,并罚款3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021元。???????????????????????????????
30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