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沧州大隐堂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明旭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903MA0ECQ9G42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凤凰城C区C10-026号门市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沧运市监处罚﹝2024﹞010号
在接到举报人举报后,2023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沧州大隐堂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瓶装白酒“汾酒青花20”其外包装箱和瓶身无任何标识标签,未标注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报局领导批准于2023年12月4日立案。
1、没收无标签“汾酒青花20”1箱合计6瓶; 2、没收违法所得900元; 3、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2
冀市监沧处〔2024〕13090324000030号
2023年12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沧州大隐堂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瓶装白酒“汾酒青花20”其外包装箱和瓶身无任何标识标签,未标注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的要求。
没收违法所得0.0900万元,罚款0.6000万元
6000.00元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