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培巨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2MA3PN5RQ98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枣庄市市中区东环路立交桥北60米路东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6
民间借贷纠纷
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
罗**,李**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5
民间借贷纠纷
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
罗**,李**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3
2025-03-3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侯**,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4
2025-02-26
(2024)鲁0404民初29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贾**,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5
2025-02-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贾**,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6
2025-02-2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侯**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7
2024-11-11
(2024)鲁0404民初29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贾**,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8
2024-05-15
(2024)苏1324民初3240号
追偿权纠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朱**,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孙**
泗洪县人民法院
9
2024-03-26
(2024)鲁0402民初19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贾**,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10
2023-10-10
(2023)浙0282民初80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张**
陆**,温州德通快运有限公司,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代*,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09
2024-06-13
(2024)苏1324民初3240号
追偿权纠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朱*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600.80元
民事案件
2
2023-12-07
2023-09-11
(2023)鲁0405财保24号
财产保全
周**、宋**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2-03-08
2021-10-13
(2021)鲁0405民初26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杜*、卲**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7-31
2021-04-15
(2021)鲁1326民初25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王**等与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5-31
2021-03-09
(2021)鲁1326民初13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与高*、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611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402202400070
2023年12月04日 18时15分,车牌号为鲁DD8117(黄色)、鲁DKN38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321(上行)K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8.712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712吨。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枣庄骏安物流有限公司委托陈涛提出异议,认为此次检测结果与该车实际的车货总重不符,并提供了枣庄华润纸业有限公司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最后确定该车实际车货总重为52.28吨,超重3.28吨。附: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抓拍图片。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07
2
370402202300150
2023年06月07日 15时1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206国道与石羊路口南100米对王振驾驶的鲁DD7357(黄色)鲁DHC75挂(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郭万里、许伟向王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进行了勘验测量,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石子,该车挂车鲁DHC75挂(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1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挂车鲁DHC75挂(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拼接了高度为500mm,材质为金属和皮革混合的栏板,驾驶员观看了现场勘验情况,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3-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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