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长庚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隋汉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3690740507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通达街6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27
(2020)京0491民初25896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生命时报》社
黑龙江长庚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3
2021-04-02
(2021)黑0103民初1480号
名誉权纠纷
黑龙江长庚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李*名誉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7-12-05
2017-08-18
(2017)黑01民申226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刘**、黑龙江长庚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2-27
2017-02-27
(2016)黑0103民初7340号
刘**与黑龙江长庚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7-01-19
2016-12-26
(2016)黑0103民初85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潘**与黑龙江长庚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7-01-05
2016-12-26
(2016)黑0103民初85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潘**与黑龙江长庚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南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6号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遮挡消火栓;
现查明 2023年7月25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李敬、梁佳怡对黑龙江长庚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核查,发现你单位地上三层、四层分别有1处防火门闭门器螺丝脱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你单位地上一层1处室内消火栓箱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举报情况属实。我大队依法对你单位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经调查,你单位违法行为均属于较轻情形,以上事实有编号:〔2023〕第1797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份、哈南消即字〔2023〕第1309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黑龙江长庚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黑龙江长庚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合并执行:现决定给予黑龙江长庚眼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88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