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丹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25596152257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中路95号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09
(2019)京0491民初27430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李*
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2
2019-09-09
(2019)京0491民初27430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李*
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3
2019-09-03
(2019)京0491民初27430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x**
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9-20
(2019)京0491民初27430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李*
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互联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16
2021-01-11
(2020)豫0403执1546号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赵*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7-07
2020-06-24
(2020)京0491执221号
李*等 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3-17
2019-12-09
(2019)京0491民初27430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李*与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8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7-22
2019-02-28
(2018)豫0411执恢1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03-09
2018-03-09
(2018)豫0411执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3500000.00元
执行案件
6
2017-11-13
2017-09-18
(2017)豫0411民初5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双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391279.44元
民事案件
7
2017-10-24
2017-02-27
(2017)豫0411民初5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亚丹摄影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400000.00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10-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