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来宾市兴宾区包包姨产后护理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兰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02MAA7EJ640G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文辉路366号富城国际B区3号楼红水河大道296、298、300、3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4〕191号
经查,因当事人未定期检查、管理不善,导致其从柳州市柔妃美容用品经营部购进的1盒腹部平滑修护组合(内含腹部平滑修护液 10ml*10支、舒润修护液10ml*2支、肌肤滋润肌底液10ml*1支)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后仍然摆放在柜子内,与其他在使用期限内的产品混合摆放,无区分标识;另因当事人未有进货查验意识,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供应商柳州市柔妃美容用品经营部购进化妆品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化妆品备案证、化妆品标签等,导致采购并使用外包装标识有玻尿酸洁面乳(袋身标识20220403、20250403)、 外包装标识玻尿酸保湿精华乳(袋身标识AI01-4 20240831)、外包装标识蚕丝蛋白原液(袋身标识LOT:2H05A06、EXP:20250804等共计8个品种9袋/盒化妆品,上述化妆品包装仅标识产品名称、使用期限,未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按要求应该标注的标签信息。 另查明,当事人能提供涉案化妆品的供货商资质证明、部分进货票据,均未能提供涉案化妆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亦因未建立使用台账,无法核实产品使用情况,无法确定违法所得。超过使用期限的腹部平滑修护组合货值金额为5.3元,标签不符合要求玻尿酸洁面乳等9盒/袋货值金额合计202.2元,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207.5元。 经办案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和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当事人自成立至今未因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案发后,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按要求对店内的产品进行自查,制定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保存进货凭证。
1.警告; 2.没收我局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1盒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腹部平滑修护组合(内含腹部平滑修护液 10ml*10支、舒润修护液10ml*2支、肌肤滋润肌底液10ml*1支)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玻尿酸洁面乳等化妆品8种9袋/盒;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8
2
兴市监处罚〔2024〕193号
经查明,2023年9月当事人因经营需要从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处购入1盒医用冷敷贴,作为面膜使用,因经营者意识不高,收货时未检查产品的使用期限,亦未定期检查,导致该医用冷敷贴超过有效期后仍与其他产品混合摆放,未及时清理。该超过有效期的医用冷敷贴(包装标识产品备案号:粤穗械备20192001号)属第一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未能提供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未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及进货票据。经询问当事人,涉案医用冷敷贴销售价7.15元/盒,涉案货值金额7.15元。因当事人未做使用记录,无法核实涉案医用冷敷贴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情况,故无法核实违法所得。 另经办案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和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当事人自成立至今未因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案发后,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按要求对店内的产品进行自查,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进货凭证。
1.警告; 2.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用冷敷贴1盒; 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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