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州市冷水滩区小蒋爱玛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敬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03MA4Q5PKD7A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凤凰路1栋05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冷市监处罚〔2024〕224号
当事人销售经检验,尺寸限制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1、没收已扣押的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1辆; 2、罚款陆千零肆拾捌元整(¥6048.00元)。
6048.00元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6
2
永冷市监处罚〔2024〕3号
根据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冷水滩大队《关于非法改装、销售违规产品的情况通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发现通报中同型号的爱玛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车辆型号AM400DQZ-13k),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有产品型号为TDT1286-1Z,整车编码为206222307458841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一辆,该车鞍座、尾箱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对此,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通报中所售车辆和现场发现车辆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供查证。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车辆型号为TDT1286-1Z、整车编码为206222307458841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车尾装有尾箱,鞍座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车辆型号为AM400DQZ-13k、车辆识别代号为LEUCWBH0XM4001774的爱玛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鞍座前部装有可以伸缩的坐垫。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车辆结构均发生改变,与型式试验报告不符,未申请认证证书变更。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