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新荣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784683881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石化大道西侧上华城A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30
(2025)新2801民初930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信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5-06-12
(2025)新2801民初57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黄**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5-05-26
(2025)新2801民初930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信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4
2025-05-26
(2025)新2801民初961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天成浩恩机电设备经营部
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5
2024-07-19
(2024)新2801行初76号
罚款
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6
2022-08-08
(2022)新01民终281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吴**,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8-07
(2022)新01民终281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吴**
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10-29
(2021)新0103民初69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
吴**,刘**,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2-20
(2021)新0103民初69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
吴**,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
2021-08-12
民间借贷纠纷
李**
刘**,吴**,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4
2024-12-05
(2024)新2801民初8028号
执行异议之诉
童**、库尔勒市上华城商务宾馆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27
2023-07-24
(2023)新2801执异6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库尔勒市上华城商务宾馆、童**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7-20
2023-07-19
(2023)新2801执2272号
合同纠纷
新疆金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3-31
2022-02-10
(2021)新0103民初69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吴**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9-28
2021-09-17
(2021)新2801执保296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库尔勒信捷起重设备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96550.00元
执行案件
6
2019-11-29
2019-11-01
(2019)新2801民初5433号
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上华百货有限公司与巴州阅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朱*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0-17
2017-07-10
(2017)新2801执字第577号
库尔勒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任**、库尔勒上华城百货有限公司、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5278057.83元
执行案件
8
2017-08-25
2017-05-24
(2017)新2801民初1984号
劳动争议
冉**与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16.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08-25
2017-05-24
(2017)新2801民初1985号
劳动争议
龙**与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916.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06-26
2017-03-02
(2017)新2801库民初1541号
劳动争议
赵**与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4)197号
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执法人员决定对当事人不履行价格承诺收取停车服务费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8377.5元; 2、处以违法所得68377.5元2.2倍的罚款即150430.50元。 共计218808元。
150430.5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1
2
巴库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3号
2023年3月24日,我大队防火监督员杜强、艾斯卡尔对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辖区石化大道西侧上华城A座的库尔勒永丰实业有限公司中天国际上华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784683881M)进行检查时,发现由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上华城A座1-23层室内消火栓内使用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规格型号:8-65-25,材质:pvc,生产厂家:福建省南安市华夏水带织造厂,数量:20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2021 年第 49 号令)第三类第(十)类第 17 目PVC衬里消防水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该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库尔勒上华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784683881M)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有衬里消防水带(规格型号:8-65-25,材质:pvc,生产厂家:福建省南安市华夏水带织造厂,数量:20盘)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
0.00元
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