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鼎城区东海渔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03MA4RQ0596M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停车场社区阳明路华中城一期3栋2501号门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8
(2022)湘0102民初138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长沙市芙蓉区海百汇海鲜超市
鼎城区东海渔庄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鼎市监处罚[2024]100号
2024年6月4日,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鼎城区东海渔庄(刘杰)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验。其中丝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2mg/㎏ 实测值0.24m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月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4303240619442-S)和《检验结果告知书》[常鼎市监检鉴结﹝2024﹞7-6号],告知当事人享有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本局提出复检申请。 在送达《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的同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丝瓜。鼎城区局遂于2024年7月24日立案调查。 抽检不合格的丝瓜系当事人2024年6月2日从常德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王春云处采购,采购数量3.1Kg,采购价格5.4元/Kg,货值金额16.74元。当事人在采购丝瓜时仅索取了供应商营业执照,未索取供货票据。截止案发,上述不合格的丝瓜除抽检部分外其余部分已全部制作成菜肴供消费者食用。
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2
常鼎市监处罚﹝2023﹞352号
采购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