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乌维科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921MA28K66K5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岱山县东沙镇兴东大道38号11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6﹞14887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0日23时20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637.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2
衢路政罚﹝2026﹞1013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25日23时56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320国道)建德方向K399+20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972.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3
甬路政罚﹝2026﹞1478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26日00时47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95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4
甬路政罚﹝2026﹞1478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2日01时42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23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5
甬路政罚﹝2026﹞1478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5日01时15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02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6
甬路政罚﹝2026﹞1478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09日01时44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34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7
甬路政罚﹝2026﹞1327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27日23时03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1311.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6-04-14
8
甬路政罚﹝2026﹞1478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3日01时37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07(北上线)新碶方向K27+78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74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9
甬路政罚﹝2026﹞1478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30日20时14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811(永定河路)二通道、329国道方向K0+400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627.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10
甬路政罚﹝2026﹞1327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26日19时11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舟山浩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1218.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