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邢双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CJ1N8J0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南洋大道41号(自主承诺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6
买卖合同纠纷
夷陵区小溪塔应季农产品销售部
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天门市人民法院
2
2024-07-15
合同纠纷
深圳市诺新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天门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4
(2025)鄂9006民初4537号
合同纠纷
夷陵区小溪塔应季农产品销售部
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门市人民法院
2
2025-10-11
买卖合同纠纷
夷陵区小溪塔应季农产品销售部
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门市人民法院
3
2024-08-07
(2024)鄂9006民初1804号
合同纠纷
深圳市诺新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门市人民法院
4
2024-05-22
合同纠纷
深圳市诺新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门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4﹞245号
经查,2023年3月15日,湖北鼎桓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该公司账户及与其有资金往来的关联账户被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为延续其经营活动,该运营团队先后于2023年2月24日、2023年5月15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湖北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北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湖北国鼎天养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南洋大道41号大楼10楼作为经营场所与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此从事经营活动。2023年5月,当事人开发“易丹易购”APP作为网络交易平台,主要经营竹盐系列商品及肠菌移植服务,当事人所经营的“竹盐石榴益生元”、“草本益生菌”、“沙肽固体饮料”等三类商品由湖北绿爱自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9月9日期间,当事人从湖北绿爱自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购进货值金额991656元的上述三类商品。为吸引会员购买上述三类竹盐系列商品,当事人制定了相应的销售规则:一是当事人规定消费者通过推荐人的推荐二维码注册账号绑定上下级关系,购买900元的商品后成为会员,获得推荐他人成为会员的资格,同时能得到对应竹盐产品并获得3600积分。会员获得的积分每日按照0-6‰释放比例进行静态释放,当释放的积分满900积分后可获得一个批发资格,该会员用450元现金加一个批发资格在当事人开发的“易丹易购”APP网络交易平台上挂卖,在5个工作日之后自动卖出即可收入900元,其中获利450元。该会员可以再次消费或提现,3600积分最终可获得4个批发资格,实施4次挂卖后可获利1800元;二是会员推荐他人成为会员可以获得奖励,可获得直接被推荐人消费金额10%、间接被推荐人消费金额20%的积分释放加速。例如:会员A推荐会员B消费900元,会员A可以获得90积分(会员B消费金额900元的10%)加速释放;会员B推荐了会员C消费900元,会员B可以获得90积分(会员C消费金额900元的10%)加速释放,会员A可以获得180积分(会员C消费金额900元的20%)加速释放;三是当事人将竹盐会员分为六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分销商、县代、区代、市代、省代、总代。成为分销商需团队中出现两个有效会员,成为县代需团队中出现两个分销商,成为区代需团队中出现两个县代,成为市代需团队中出现三个区代,成为省代需团队中出现三个市代,成为总代需团队中出现三个省代。每个级别均可享受基于团队消费总额8%的积分加速释放,服务网点可获得网点内会员消费总额4%的服务费;为销售肠菌移植服务,当事人制定以下规则:一是当事人将肠菌移植会员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为银牌代理、金牌代理、钻石代理和合伙人。缴纳1万元现金(或APP商城余额)并扣除3万消费积分成为银牌代理、缴纳3万元现金(或商城余额)并扣除3万消费积分成为金牌代理、缴纳5万元现金(或商城余额)并扣除3万消费积分成为钻石代理、缴纳10万元现金(或商城余额)并扣除6万消费积分成为合伙人。成为上述四个等级的代理和合伙人后可分别获得对应金额1万、3万、5万、10万的服务。二是推荐他人成为会员可获得奖励。银牌代理推荐他人成为代理可获得被推荐人现金或余额交款部分30%的提成、金牌代理推荐他人成为代理可获得被推荐人现金或余额交款部分40%的提成、钻石代理推荐他人成为代理可获得被推荐人现金或余额交款部分50%的提成、合伙人推荐他人成为代理可获得被推荐人现金或余额交款部分50%的提成。同时,上级高级别代理可获得下级低级别代理推荐提成的差额。例如:会员A为钻石代理,推荐会员B成为金牌代理,则会员A可获得推荐提成15000元(30000元*50%)。若会员B又推荐会员C成为银牌代理,会员B获得推荐提成4000元(10000元*40%)、而会员A也同时可获得下级代理会员B推荐提成的差额1000元(10000元*50%-10000元*40%)。当事人设定会员入门费,通过湖北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42050166844300000972)及天门乐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42050166844300001006)收取费用,当事人再通过后台进行会员团队计酬管理向会员返现,返现积分到会员商城账户后会员可自行提现。当事人通过“易丹易购”APP平台管理各级别会员,设定会员入门费,通过奖金的方式鼓励各级会员发展下级会员建立层级关系,各级别会员通过大量发展下级会员形成团队以获取下级会员消费后的团队计酬佣金。当事人上述设定的奖励制度具有“入门费”、“会员层级”和“团队计酬”等传销的基本特征。2024年4月9日,本局致函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查询当事人“易丹易购”APP平台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经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易丹易购”APP平台的网站内容、用户数据、用户层级、用户充值等信息,无法确认其会员数量、层级关系、涉传金额等,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二)、(三)项之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元。
1000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