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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静童山特产品网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荆冠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41MA1AWJRH5G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加格达奇区红旗兴安家园二期8号楼8号车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4]1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明,2023年8月初,当事人委托其朋友王志刚为其经营的“蓝百蓓有机野生蓝莓鲜榨果汁饮料”制作宣传页面,因食品原料(野生蓝莓)富含花青素因此注明“消除眼疲劳”内容; 2023年8月18日,当事人以微信转账方式向王某某付广告制作费20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2、当事人经营者荆冠夫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荆冠夫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实; 3、《现场检查笔录》1份3页、《询问笔录》1份3页、网页截图1份4页,证明:当事人在淘宝平台上销售的蓝百蓓有机野生果汁特产礼盒页面上描述“含有消除眼疲劳”违法广告的事实; 4、《询问笔录》1份3页、广告制作费用微信转账截图1份1页、广告制作人关于《制作广告的情况说明》1份1页 ,证明:当事人制作案涉违法广告的费用为200.00元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经过当事人签字确认。
罚款0.02万元#
200.00元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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