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忆蝴蝶鸭货墨尔跟大街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冬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21MAEL4NCN0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新华街一委六组(地矿局家属楼北数十六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江市监处罚〔2026〕40号
经查,嫩江市忆蝴蝶鸭货墨尔跟大街店厨房生产经营使用的散装大豆油为转基因大豆油,在经营场所中未发现主动明示使用转基因大豆油等相关明示信息,该豆油主要用于生产加工炒饭6种,主要通过平台销单。当事人在4月9日主动提供商家后台数据显示:①扬州炒饭月售17单,单价12元,销售额204元;②卫龙辣条炒饭月售18单,单价13元,销售额234元;③丸子拼炒饭月售20单,单价13元,销售额260元;④吊打江湖蛋炒饭月售37单,单价12元,销售额444元;⑤大师的鸭肚炒饭月售10单,单价15元,销售额150元;⑥大师的鸭胗炒饭月售7单,单价15元,销售额105元。共计制作6种商品,近30天销单80单,销售总额1397元,检查结束后,经营者将豆油的检测报告张贴至公示板,并在前台展柜上张贴便利贴向消费者主动明示。外卖平台工作人员4月15日接受我局执法人员询问,嫩江美团外卖平台代理运营公司提供嫩江市忆蝴蝶鸭货墨尔跟大街店近30日内炒饭销量,与商家数据虽有出入,但主要原因是查询结果是以查询当天为时间节点近30日(嫩江代运营公司权限仅为30日),且平台收取商家平台服务费1%、行业支持服务费22%,故商家可查询的实际获利应为销售额的77%,共计1075.69元,之前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转基因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示”之规定。
1、没收已扣押的转基因散装大豆油10kg;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零柒拾伍元陆角玖分;
3、罚款人民币伍佰元。
500.00元
-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