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光照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3790167744W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新华小区居委会楼下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3
(2024)内0403民初58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马**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3
(2024)内0403民初58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孟**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3
(2024)内0403民初58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12-13
(2024)内0403民初580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杨**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9-14
(2024)内0403民初41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臧**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6
2024-07-22
(2024)内0403民初31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7
2024-06-14
(2024)内0403民初24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孙**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8
2024-03-26
(2024)内0403民初12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梁**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9
2024-01-22
(2024)内0403民初17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李**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4-01-22
(2024)内0403民初1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梁*,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11
2025-10-29
(2025)内0403执16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某有限责任公司与李*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1733.00元
执行案件
2
2025-12-06
2025-11-06
(2025)内0403执16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某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2262.55元
执行案件
3
2025-05-31
2023-09-11
(2023)内0403执16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肖*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3344.00元
执行案件
4
2025-05-31
2023-09-20
(2023)内0403执16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责任公司、杨**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3550.00元
执行案件
5
2025-05-31
2023-09-25
(2023)内0403执165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于**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9758.00元
执行案件
6
2024-12-27
2024-12-13
(2024)内0403民初580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某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杨**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09-04
2024-07-29
(2024)内0403民初31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某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87.00元
民事案件
8
2024-09-03
2024-03-27
(2024)内0403民初12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某某公司、梁**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45.00元
民事案件
9
2024-08-01
2024-01-24
(2024)内0403民初1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梁*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07-13
2023-04-18
(2023)内0403民初161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元市监处罚﹝2026﹞1号
当事人为锦绣花苑、如意A区、红山路小区1-8号楼、104队8-11号楼、平庄宾馆东和润达住宅楼提供物业服务。锦绣花苑高层住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1.1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0.47元/月/平方米,商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0.94元/月/平方米;如意A区住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0.29元/月/平方米,商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0.58元/月/平方米;红山路小区1-8号楼住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0.39元/月/平方米;104队8-11号楼、平庄宾馆东和润达住宅楼住宅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0.35元/月/平方米,在服务的小区内设有公示栏,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当事人在收取物业费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结算,2025年至今共54份收据实收金额高于应收金额,累计多收业主价款17.16元,故违法所得17.16元。2026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7月1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其7日内将业主多付的17.16元退还给业主。2026年7月21日,当事人提交了《赤峰光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退款说明》和退款统计表,已将多收的17.16元退还给业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构成了违法经营。
1500.00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