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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淳杰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062941404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北仑区柴桥街道临港一路199号1幢146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2
(2024)浙0206民初444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丁**,刘**,泰州润驰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
2023-05-19
(2023)浙0206民初17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高**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22
2020-03-27
(2020)浙0206民初9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与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819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运政罚﹝2026﹞14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7日14时22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宁波北仑检查时发现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09
2
绍路政罚﹝2025﹞00136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26日18时4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绍兴检查时发现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博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9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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