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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洪祥碧注册资本:33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00767764698U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6
(2023)鲁0991民初37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4-03-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3-05-04
(2023)鲁0991民初14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滕**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孙**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1-07-16
(2021)苏0211民初3357号
定作合同纠纷
无锡环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3
2021-04-08
(2021)苏0211执保57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无锡环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85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0-01-21
2020-01-20
(2020)鲁0991民初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岳**、刘**等与王**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1-09
2020-01-07
(2020)鲁0991执保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岳**、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30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15-11-23
2015-11-23
(2015)泰民一终字第110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嘉吉饲料(泰安)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5
2015-11-23
2015-11-23
(2015)泰民一终字第110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嘉吉饲料(泰安)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环罚﹝2025﹞K4号
2025年7月2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污水处理站西侧偏北方向未硬化绿化区域洼地处有一处水坑,坑内液体颜色偏红、有异味、表层有泡沫。一处雨水管道口有被坑内液体淹没痕迹,雨水排放总口内液体颜色偏红、有异味、表层有泡沫。
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水污染防治类第7项专项处罚裁量表及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不适用修正裁量表),综合考虑违法事实、废水类别、排污超标状况、水日排放量、排放去向或区域,建议作出以下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212500.00)。依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水污染防治类第7项专项处罚裁量表及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不适用修正裁量表),综合考虑违法事实(裁量等级1)、废水类别(裁量等级1)、排污超标状况(裁量等级5)、水日排放量(裁量等级1)、排放去向或区域(裁量等级1)等裁量因素。你单位2025年9月26日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依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违法行为应受到的处罚金额 5 万元以上,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自立案之日起 60 日内足额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的;”、第二款“对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案件,经集体审议,可以在裁量表确定的处罚金额基础上减少一定的百分值,但一般不超过50%。作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当在案卷中附具理由、集体讨论笔录和证据材料。”之规定。我局经集体讨论审议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拾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圆整。(¥108375)。
108375.00元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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