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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锦福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举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322MA0K781J78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阳泉盂县牛村镇后元吉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30
(2022)晋0322民初870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李**
山西锦福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盂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5﹞93号
2025年7月31日,本科室收到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科移交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一份(NO:HJ20250710360);检验抽样单一份;检验结果通知书一份,其内容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07月1日对山西锦福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元吉老醋酿造食醋(规格型号258ml/瓶、生产日期20250301)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1日,本科室执法人员依法对山西锦福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并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NO:HJ20250710360)的检验报告一份,当事人核实了上述检验报告中涉及的产品确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产品,当事人对上述编号的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无异议。我局告知其享有的权利,经请示分管局长批准于2025年8月10日予以立案查处。经查明,该企业在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书后,第一时间停止该批次产品生产、销售,并发布了召回公告;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元吉老醋(酿造食醋)”产品,当事人已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14032230069。经对当事人提供的生产记录、入库记录和销售账单进行核实,当事人共生产抽样批次为2025年3月1日的“上元吉老醋(酿造食醋)”(规格:瓶装,生产日期:2025年3月1日)5箱,6瓶/箱,共30瓶,其中被抽检8瓶,留样1瓶,出厂检验消耗1瓶,实际销售了28瓶(含被抽检8瓶),销售单价:5元/瓶,销售额为:140元,违法所得140元。该批次产品销售完毕。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元整(¥140.00)。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壹佰肆拾元整(¥5140.00)。
5000.00元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