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博雅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琴英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90314355090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宾阳街道办事处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一期4号广场D区4层14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5]401号
当事人于2025年6月份从一名上门推销人员手里进购的标注“蓝月亮”及“六神”注册商标的洗衣液22瓶、洗手液885瓶及花露水240瓶进行销售,截止检查时未销售,共计货值金额3356.75元,未获利。
上述标注有“蓝月亮”字样的洗衣液、洗手液,经过“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鉴定,结果为:“经鉴定,上述产品在标签、瓶盖等外观属性方面与我司产品存在明显差异。证实不是我司产品,为假冒我司厂名、厂址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伪劣品。”
上述标注有“六神”字样的花露水,经过“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为:“以上规格、批号的产品经我公司鉴定:非我公司的产品,属侵犯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及现场检查照片7张,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5]4-07-08-01号)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蓝月亮”及“六神”专用权的商品及执法人员对其仓库进行检查并当即扣押侵权商品的事实;
2.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自认销售产品系侵犯注册商标“蓝月亮”及“六神”专用权的商品及来源的事实;
3.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标注注册商标“蓝月亮”的产品为侵权产品的事实;
4.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商标注册证第7613055号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一份、授权说明一份,证明其主体资格、商标专用权应依法予以保护的事实及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间可进行维权及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事实;
5.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授权投诉维权的事实;
6.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其主体资格;
7.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产品鉴定书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标注注册商标“六神”的产品为侵权产品的事实;
8.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商标注册证第1116603号复印件一份、授权说明一份,证明其商标专用权应依法予以保护及证明授权投诉维权的事实;
9.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身份信息的事实;
10.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相关信息。
罚款0.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