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鼎峰建材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1MACMQ13U8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铁机东方红建材市场10区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156号
2025年9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店铺招牌名称为“千年舟地板”,经营场所内公示有营业执照(名称:武汉市洪山区鼎峰建材经营部),现场未发现有涉案“江山欧派花木匠木地板”在售。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6月2日向客户销售“江山欧派花木匠木地板”37.65762平方,销售单价66元/平方(含辅料价格),共计收款2653元,其中含人工费150元以及3只大角费用18元,当事人向客户开具了销售票据(编号000289D),票据标明有“地板型号9201”。
上述地板系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业务员手中购进,共购进38平方,全部用于客户安装。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业务员联系方式。
另查明,2025年8月24日,当事人通过微信(微信号:wxidafuighk56l1j22)向客户提供《检验报告》(编号№:TR20356)一份。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检验报告来源证明材料。
2026年1月15日,我局向涉案检验报告标识的“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去函协查涉案检验报告的真实性。2026年3月9日,我局收到回函,回函反映涉案检验报告不是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信息不真实。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地板的进货票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理由,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处罚:
罚款2653元。
2653.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