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兴达自来水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啟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6MA5NYYTQ2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永福县三皇镇三皇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卫水罚[2023]01号
: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向用户提供生活饮用水,从2013年-2023年7月16日在永福县三皇镇华山村开展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二、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许贻言于2022年9月份2023年7月16日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三、永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永疾检字(水)2023第109、110、111号]显示该单位的2023年7月15日抽检你单位的出厂水、未稍水(水库水)水质检验结果不符合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行为
1、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3、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三项合并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5200元的行政处罚。
5200.00元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