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明勇 | 注册资本:4500.001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0788832688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瑞虹路一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2
(2024)浙0522民初2765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敬业物流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09
2020-03-09
(2020)浙0522民初690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州金盾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09
2020-01-15
(2019)浙0522民初61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傅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16
2019-06-28
(2019)浙0522民初447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奥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0-16
2019-07-05
(2019)浙0522财保391号之一
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傅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7-02
2019-06-17
(2019)浙0522财保3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奥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05-22
2017-03-23
(2017)鲁0611民初2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与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6〕297号
2025年4月,当事人因工作疏忽,将“目前壳体组件日产量已达4万套左右,在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达到80%以上”等内容发布在官网上,相关产品的日产量达4万套以上但未对使用数据表明出处,引证内容的范围和有效期限也未明确表示。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达到80%以上的佐证资料。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上使用广告数据未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未明确表示以及虚假内容作广告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上缴国库。
1600.00元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