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龙祥米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钿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813256200566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龙伏镇龙伏社区边山组述吾路15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市监处罚〔2025〕407号
2025年5月22日,本局委托承检机构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长沙市龙祥米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5-05-20, 质量等级为一级的食品国泰香米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抽样。经检验,上述食品国泰香米检验项目碎米(总量)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7日依法将《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检验/检疫/鉴定/辨认/鉴别结果告知书》(浏市监检鉴结[2025]0000450号)和《检验报告》(№:JDLYS20250095)等法律文书送达给了当事人并对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食品,已销售完毕。当事人于2025年6月17日对上述食品实施了召回,未召回。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生产了上述标称生产者名称为长沙市龙祥米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5-05-20,规格型号为15Kg/袋,质量等级为一级的食品国泰香米共计300.5千克。除检验和留样的0.5千克外,于2025年5月22日以销售价格为4.4元/千克销售给浏阳市龙伏镇雪明批发部270千克,2025年5月22日,被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买样3.1千克(买样价格为4.4元/千克),剩余的26.9千克因为已经开袋无法对外销售被该公司员工食堂餐饮食用完毕。本案货值金额为300.5千克×4.4元/千克=1322.2元,违法所得为273.1千克×4.4元/千克=1201.6元。
1、没收违法所得1201.6元;
2、处以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