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剑杆机械设备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于宝 | 注册资本:5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255496845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联谊路9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2-15
(2017)浙1081民初139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剑杆机械设备厂
南京东格机械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18-02-07
(2017)浙1081民初139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剑杆机械设备厂,南京东格机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17-11-16
(2017)浙1081民初139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剑杆机械设备厂
南京东格机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岭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15
2018-05-09
(2018)浙1081民催17号
申请公示催告
温岭市剑杆机械设备厂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8-03-01
2018-02-07
(2017)浙1081民初139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岭市剑杆机械设备厂与南京东格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617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174号
当事人温岭市剑杆机械设备厂于2004年10月1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1#、2#厂房及门卫室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叁佰叁拾柒元整(¥401337.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指定账户缴纳。
处1#、2#厂房及门卫室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叁佰叁拾柒元整(¥401337.00)
401337.00元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