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县福满江副食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福存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1MA064CMA9W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北岳庄村北三街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宁市监宁处罚〔2024〕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5日从天津市宁河区韩绍花副食批发部购进百事可牛素牛肉棒(生产日期:2023年8月1日,保质期:180天,贮藏方法:常温下避光保存)30袋,花费10元,折合每袋进价0.33元,标售价格为0.5元/袋,购进烤牛筋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3/08/01,保质期:180天,保存方法:请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10袋,花费25元,折合每袋进价2.5元,标售价格为3元/袋。截至2024年2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百事可牛素牛肉棒已售出21袋,剩余9袋,烤牛筋味已售出5袋,剩余5袋,上述剩余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仍摆放在货架待售。经核算,上述现场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为19.5元。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经查证,当事人于2024年2月23日向投诉人售出已超过保质期的百事可牛素牛肉棒以及烤牛筋味各1袋。综上,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23元,违法所得0.67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百事可牛素牛肉棒9袋、烤牛筋味(调味面制品)5袋;
2.没收违法所得0.67元;
3.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