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进兵注册资本:588.2353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MA613T530E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新开寺路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30
(2025)渝0106民初921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2
(2025)渝0106民初93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朗坤厨具有限公司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2
(2025)渝0106民初80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4
2025-04-01
(2025)渝0106民初62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5
2025-02-24
(2024)渝0106民初291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张**,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佐玉佑食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6
2025-01-20
(2024)渝0106民初270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得利面粉经营部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7
2025-01-16
(2024)渝0106民初291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佐玉佑食商贸有限公司,张**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8
2025-01-06
(2024)渝0106民初26841号
劳动争议
严**
重庆佐玉佑食商贸有限公司,张**,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9
2024-12-17
(2024)渝0106民初270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五得利面粉经营部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28
(2024)渝0106民初23827号
合同纠纷
四川认知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4
2024-07-11
(2024)渝0106民初84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11-24
2025-11-21
(2025)渝0106执10472号
劳动争议
重庆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张**;张**;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25-06-23
2025-05-09
(2025)渝01民终38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盛某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九龙坡区五某利面粉经营部,张**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5-06-05
2025-02-10
(2024)渝0106民初270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九龙坡区某面粉经营部与重庆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618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罚﹝2024﹞269号
;;当事人受重庆富洲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年10月4日生产了1批共10件(40袋件,220袋)口水鸡(每袋外包装标识为:品名:口水鸡,配料:鸡上腿、食用盐、鸡精调味料、盐焗香料、香辛料等,产品标准:19295,生产许可证编号:10350010650135,保质期:90天,生产日期:2023年10月04日,质量等级:合格品,储藏方法:-18℃以下冷冻贮存,委托商:重庆富洲食品有限公司,制造商:重庆盛茗康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街道新开寺路99号,净含量:220等),生产后存放在冷冻库等待发货。由于重庆富洲食品有限公司只支付了预付款(总货款的50%),未支付尾款,当事人未发货,该批食品一直存放在冷冻库。该批食品过期后,当事人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也未及时对过期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继续将过期食品与其它合格食品一起存放在冷冻库,2024年2月7日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查获时,该批食品过期时间已超过1个月。该批食品销售单价为3.8元袋,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520元(3.8元袋;40袋件;10件),该批食品未销售,但已收取预付款760元,故违法所得为760元。
1、没收违法所得760元;3、罚款66000元。
660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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