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扬龙汽车配件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管在永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6MRF3X5C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聚汽配城大车配件市场D4-D5幢D5-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5〕70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8日,从湖南黄兴蓝田工业园“香港耐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车爵仕高级制动离合液,规格型号:800g/瓶。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聚汽配城大车配件市场E4幢E4-1号商铺销售。2025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送达《检验报告》至检查时止,当事人销售的车爵仕高级制动离合液,规格型号:800g/瓶,购进数量60瓶,进价22元/瓶,销价25元/瓶,除检验样品数量2瓶,由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按销售价格购买带走进行检测,其余车爵仕高级制动离合液58瓶,均存放在经营部店铺内。至检查时止,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1500元,违法所得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不合格产品车爵仕高级制动离合液,规格型号:800g/瓶,数量58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6元;
三、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罚款15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506元(壹仟伍佰零陆元整),上缴国库。
15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