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黔多花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宾明 | 注册资本:7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2MA7NJX602M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滑石侗族苗族土家族乡羊角冲村菇小镇(自建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6]7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交表》3份及《投诉举报信》1份、“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投诉交办单1份、《贵州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2份,2025年9月17日、10月9日、11月20日《现场笔录》各1份及拍摄现场照片,证明案件来源及我局有管辖权;
证据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丁申堂(贵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法定代表人宾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情况;
证据三:2025年10月10日、11月20日、12月8日《询问笔录》各1份,当事人“抖音”平台注册的店铺“丁申堂铜仁滋补营养专卖店”的经营情况照片,证明当事人销售食品(梵净山黄精)的事实及涉案产品外包装无“执行标准、营养成分表”等信息,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梵净山黄精),当事人销售的新鲜黄精不符合“富硒”的认定要求,存在涉嫌虚假宣传的事实;
证据四:“黄精茶(代用茶)”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SSP202214990)、“黄精”《测试报告》,报告显示“硒:2.7ug/100g”,证明生产的涉案食品(梵净山黄精)经检验为合格产品的事实;
证据五:第76636298号商标注册证、《询问笔录》(2025年11月20日制作)等证据,证明当事人未获得权利人许可,于2025年8月13日入驻抖店开设“丁申堂黔多花滋补营养专卖店”(其名称完整包含涉案商标)销售“梵净山黄精”,并主动于2025年9月19日将店铺名称更改为“丁申堂铜仁滋补营养专卖店”;违法经营额无法准确计算;当事人销售的“梵净山黄精”的外包装上未使用涉案商标等事实。
证据六:当事人更换新的“梵净山黄精”商品包装照片,证明当事人更换产品包装积极整改的情况;
证据七:“重庆精之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黄精代加工协议》;证明当事人采购产品的情况;
证据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上查询当事人行政处罚记录相关信息网页打印件,证明当事人无行政处罚记录。
以上证据均由经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核对无误后,通过签名、加盖印章、捺手印等方式予以确认,并经本局查证属实。
2025年12月2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铜市监罚告〔2025〕402号),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