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永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娟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800669558911F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紫金公寓1-6-A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7
(2024)川0802民初2548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赵**
广元市永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7-04
2019-06-10
(2019)川民申1311号
劳动争议
邱**、广元市永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1-28
2018-05-04
(2018)川0802民初554号
劳动争议
广元市永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邱**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526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11-12
2018-09-04
(2018)川08民终701号
劳动争议
广元市永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A莲湖环罚﹝2023﹞18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西二环与昆明路十字沿线由你单位承建的地铁八号线工程总承包3标段三分部(新桃园站)项目进行检查,现场核实,你单位2023年6月14日22:38无夜间施工作业证明,使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商混车及天泵浇筑混凝土施工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的规定,并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高、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三)严肃查处高中考期间违法施工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施工单位,一经发现一律予以上限处罚”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在高中考期间进行违法夜间施工,违法行为较为严重。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罚款
100000.00元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
2023-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