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湘潭县花石镇大地冷冻蔬菜干货店

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21MA4LCCAQ82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湘潭县花石镇极星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县市监处罚﹝2024﹞256号
经查,2024年9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有:1、润之素艾草精粹花露水;净含量:188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浙妆20160032;限期使用日期:20230314;委托方: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陆居路2号;被委托方:绍兴市春藤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宫工业新区。标价15.00元,共6瓶。2、品名:润之素金银花萃止痒花露水,净含量:188毫升,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217,限期使用日期:20230219,委托方;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工业区赤米路二十八号2-4栋,标价:15.00元,共8瓶。当事人以15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予以扣押。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180元。当事人未纳税,当事人未提供销售凭证,因此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024年9月26日,当事人对其经营的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采取了召回措施。截至2024年10月26日未有人退回上述化妆品,也未收到任何市场投诉和举报。 2024年10月10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的《整改报告》。 2024年10月25日,因扣押期限届满,经局领导批准,本局依法予以解除扣押。当日,当事人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交了《申请报告》,主动申请对解除扣押的化妆品予以销毁,在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见证下,当事人主动对解除扣押的化妆品进行销毁。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14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1-08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