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祥图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3MAC83CHB3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4988号新鸿广场未来城(2F-16/17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27
(2024)浙0326民初4829号
合同纠纷
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钱**,温州礼森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53号
2024年06月18日,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检查人员发现当事人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对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通过扫二维码;或在浙江政务服务APP,点击公共支付;或打开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搜索“公共支付”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付(pay.zjzwfw.gov.cn)
给予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30000.00元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筹)
2024-08-06
2
温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162号
当事人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2023年07月10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给予温州隆胜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30000.00元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