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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康洋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林东注册资本:94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4723917998L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石市集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3-31
(2020)赣0924民初88号
合伙协议纠纷
宜丰县康洋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
宜丰县人民法院
2
2020-03-31
(2020)赣0924民初88号
合伙协议纠纷
宜丰县康洋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
宜春市宜丰县人民法院
3
2019-08-09
(2019)赣0924民初798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宜丰县康洋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
宜春市宜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2
2020-08-18
(2020)赣0924民初88号
合伙协议纠纷
宜丰县康洋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10292.90元
民事案件
2
2019-12-26
2019-10-14
(2019)赣0924民初798号
所有权纠纷
宜丰县康洋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石油分公司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质处罚〔2023〕10号
我局于2023年10月17日会同安徽国为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0#国六车用柴油抽检,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GB19147-2016标准检验,所检验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不合格。”2023年11月15日,我局将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Y20231020776号)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就检验结论提出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报局领导批准,我局于2023年11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立案后,办案人员采取现场检查、询问等方式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并于2024年1月3日调查终结。 经调查,当事人案发当日的该批0#国六车用柴油于2023年10月7日从中化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30吨,购进单价为每吨7168.1416667元;抽检时是从7号罐25号枪中抽取,当时罐中库存20527.54升,零售价为每8.1元/升,货值金额为166273.074元;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当日,此批柴油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价随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柴油冒充合格柴油销售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136.00元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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