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阳光汽车职业培训学校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奎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300MA71KAGT6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开发区河雅路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8
2022-06-24
(2022)甘0321执20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李**、曹**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6-06
2022-05-13
(2022)甘03民终105号
合同纠纷
金昌市国鸿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甘肃宏润祥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30
2021-07-05
(2021)甘03民终228号
合同纠纷
永昌县正安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阳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与金昌市国鸿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甘肃宏润祥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10-20
2017-09-11
(2017)甘0321执1284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阳光汽车职业培训学校与被执行人闫**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金交罚﹝2023﹞3-8号
2023年12月15日,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宁远交警大队抄告金昌市阳光汽车职业培训学校甘C0383学教练员陈元祯在G570线上进行驾驶培训时未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进行驾驶培训。
2023年12月15日,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宁远交警大队抄告金金昌市阳光汽车职业培训学校甘C0383学教练员陈元祯在G570线上进行驾驶培训时未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进行驾驶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上述行为属于重大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给予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金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