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吴航惠邻精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振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82MA359AE02D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三峰路2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吴处罚〔2025〕13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从天仙食品商行购进5瓶万得宝蒜蓉(净含量:280克/瓶,生产日期2023年2月25日,保质期18个月),购进价格为9.5元每瓶,销售价格为13元每瓶,于2023年1月17日从天仙食品商行购进5瓶李锦记排骨酱(调味酱)(净含量:240克/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30日,保质期:三年),购进价格为16元每瓶,销售价格为17.5元每瓶,于2023年4月9日从天仙食品商行购进6包崔婆婆家乡豆豉(净含量150克/包,生产日期2023年2月8日,保质期18个月),购进价格为1.5元每包,销售价格为2元每包。至案发之日,执法人员在该店货架上发现有上述万得宝蒜蓉2瓶、李锦记排骨酱(调味酱)1瓶、崔婆婆家乡豆豉2包同其他有效期内的食品一同摆放在销售货架上且均未设置有警示标识及相关过期提示,经查询该店收银系统,上述食品均未在超过有效期后销售出去过,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2瓶*13元/瓶+1瓶*17.5元/瓶+2包*2元/包=47.5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5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