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奥然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MA2ECJB43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名园北大道117号1幢二楼东起第一间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1
(2024)浙民终629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浙江奥然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泽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永康市八聚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普莱德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4-01-12
(2023)浙01知民初352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浙江普莱德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奥然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泽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永康市八聚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5﹞619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电热烧烤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的产品;二、处以罚款1000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84元人民币,罚没合计1184元人民币,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2025年9月,当事人网店销售的电热烧烤架,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2025年9月,当事人网店销售的电热烧烤架,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00.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