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县安益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时冠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1MAALXHRX2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安乐彝族仡佬族乡营脚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5
(2024)黔0521民初8677号
劳动争议
贵州大方县安益煤业有限公司
陈**
大方县人民法院
2
2024-08-30
(2024)黔0521民初4936号
劳动争议
吴**
贵州大方县安益煤业有限公司
大方县人民法院
3
2023-07-18
(2023)黔0521民初3436号
劳动争议
贵州大方县安益煤业有限公司
李*
大方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方〕煤安罚〔2024〕4-004号黔〔方〕煤安罚〔2024〕4-004-1号黔〔方〕煤安罚〔
1.煤矿生产部门未按《11049综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和预报工作,并在周期来压前通知各业务部室预测结果,在预报周期来压处设置明显标志;通防部门未在周期来压前对瓦斯涌出情况作出预测;2.煤矿未按《11049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要求在工作面上部采空区悬顶面积大于10m2时,及时停止11049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未强制放顶,现场检查时11049采煤工作面下段采空区实际悬顶面积约30m2;3.煤矿未按《11049综采工作面过F11、F12、F19断层防治瓦斯异常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在已铺设的∮600mmPVC低负压管路上每隔12米安装一个三通,在三通上安装一趟∮400mmPVC管经巷道上帮、顶板插入采空区内抽放,现场检查时距11049采煤工作面切眼最近一处插管抽放处已留设插管孔洞,但未插管进行抽放;4.11049采煤工作面进风二巷施工长度大于20m的煤层取芯钻孔,且采用干式排渣工艺施工,在钻机回风侧10m范围内安设的一氧化碳传感器未设置在钻孔施工的同一帮。
1.对安益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贰万元(¥20,000.00),对安益煤矿矿长龙吉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00);2.对安益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贰万元(¥20,000.00),对安益煤矿生产副矿长陈志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00);3.对安益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贰万元(¥20,000.00),对安益煤矿总工程师张群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00);4.对安益煤矿处罚款壹万元(¥10,000.00)。
35000.00元
大方县能源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